本文是学习GB-T 11976-2015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的术语和定义、性能分级和检测。
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外窗及采光板、采光罩和导光管采光系统的透光折减系数和颜色透射指数的分
级及检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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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5702 光源显色性评价方法
GB/T 5823 建筑门窗术语
JJG 245 光照度计
ISO 9050 建筑玻璃
可见光透射比、太阳光直接透射比、太阳能总透射比、紫外线透射比和玻璃 有 关
参 数 的 测 定 (Glass in building —Determination of light transmittance,
solar direct
transmittance, total solar energy transmittance, ultraviolet
transmittance and related glazing factors)
GB/T 58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3.1
采光性能 daylighting properties
建筑外窗及其他采光系统在漫射光照射下透过光的能力。
3.2
入射漫射光照度 incident diffused illuminance
Eo
无试件时,在接收室内表面上测得的透过试件洞口的光照度。
3.3
透射漫射光照度 transmitted diffused illuminance
Ev
有试件时,在接收室内表面上测得的透过试件的光照度。
3.4
透光折减系数 transmitting rebate factor
T.
透射漫射光照度与入射漫射光照度之比。
3.5
颜色透射指数 colour rendering index
。
GB/T 11976—2015
光透过试件后的一般显色指数。
注:
一般显色指数是指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(CIE)规定的第1~8种标准颜色样品显色指数的平均值。
建筑外窗采光性能以透光折减系数和颜色透射指数为分级指标。
4.2.1 建筑外窗透光折减系数(T.) 应按表1进行分级。
表 1 建筑外窗透光折减系数分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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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.2 建筑外窗的透光折减系数的选用可参考附录 A。
建筑外窗的颜色透射指数(R )应按表2进行分级。
表 2 颜色透射指数分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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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项目包括透光折减系数 T, 和颜色透射指数R。。
检测装置应按附录 B
进行设计,由光源室、接收室和安装框组成,见图1。光源室和接收室的箱体
应不透光,接收室可移动,并可与光源室合拢密闭。
style="width:3.30007in;height:3.12664in" />GB/T 11976—2015
style="width:6.80655in;height:3.10002in" />
a) 检测装置剖面图 b) 安装框示意图
说明:
1——光源室漫反射层;
2——光源;
4——光接收器;
5——光谱仪探头;
6——试件洞口;
7——接收室漫反射层;
8——地面;
9———试件。
图 1 检测装置示意图
5.2.2.1
光源室内表面涂层应厚度均匀,表面清洁;应采用漫反射、稳定性好、光谱选择性小且反射比不
低于0.8的涂料,配方可参考附录 C 的规定。
5.2.2.2
试件洞口平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10001x,照度差不应大于1%,照度测试应符合附录
D 的规定并定期核查。
5.2.2.3
光源室宜为球体或正方体,也可为满足5.2.2.1和5.2.2.2要求的其他形状,其最大开口面积应
小于接收室内表面积的10%。
5.2.2.4 光源室的光源应满足以下要求:
a)
光源应采用白炽灯、卤钨灯及陶瓷金卤灯等具有连续光谱的电光源,显色指数不低于85,便于
控光;
b) 光源应对称布置,且安装位置应保证无直射光落到试件表面:
c) 光源应由稳压装置供电,其电压波动不应大于0.5%;
d) 光源应进行老炼稳定后方可使用。
5.2.3.1
接收室内表面的涂层和涂料要求应与光源室相同。
5.2.3.2
接收室应为球体或正方体,其开口面积及位置应与光源室一致。
5.2.3.3 接收室应采用光接收器和光谱仪作为接收器。
5.2.3.4
用于检测窗的透光折减系数的光接收器应具有余弦修正器,并应符合 JJG 245
规定的一级照
度计的要求。光接收器应均匀设置在接收室开口周边内侧,数量不应少于4个,且应定期核查。
5.2.3.5
用于检测窗的颜色透射指数的光谱仪应符合下列要求:
a) 波长范围:380 nm~780 nm;
GB/T 11976—2015
b) 测光重复性:\<1%;
c) 波长准确度:±0.5 nm;
d) 波长间隔:≤5 nm;
e) 色度坐标准确度(A 光源):土0.0015x,±0.0015y。
5.2.4.1 安装框厚度不应小于试件厚度,且不宜小于100
mm。
5.2.4.2
安装框与光源室和接收室开口相连接部分不应漏光,空隙部分应采用白色、反射性能与光源室
和接收室内表面涂层相近的材料进行填充。
5.3.2
试件应与产品设计、加工和实际使用要求完全一致,不应有多余附件或采用特殊加工方法。试
件应完好、无缺损、无污染。
a)
试件的中心应与试件洞口中心重合,安装后的试件与试件洞口面平行,无扭曲或弯曲现象;
b) 试件与安装框应便于衔接,连接处不应漏光。
5.4.1.1 按5.3.3的规定安装试件。
5.4.1.2
合拢接收室,开启接收器,待光源点燃稳定后,连续采集3次,3次测量数据之间的偏差超过
5%时应重新测量。
5.4.1.3
移动接收室,打开检测装置,卸下试件,保留堵塞缝隙材料,合拢接收室,连续采集3次,3次测
量数据之间的偏差超过5%时应重新测量。
透光折减系数 T, 可按式(1)计算:
style="width:2.72674in;height:1.45332in" />
……………
……
(1)
式中:
Ewii 安装窗试件后,第j 个光接收器第i 次测量的漫射光照度;
Eo— 窗试件卸下后,第j 个光接收器第i 次测量的漫射光照度;
m —— 探头的个数。
试件的 T, 值应取两位有效数字,并按表1进行评级。
5.4.3.1 按 ISO 9050
规定的波长间隔测量可见光范围内的光谱透过率。
5.4.3.2 颜色透射指数(R
的规定进行计算。
5.4.3.3
将各光谱仪测量的R。值取平均,作为该试件的R。值,结果保留1位小数,并按表2进行评级。
GB/T 11976—2015
检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:
a) 委托生产单位及委托人,如为见证取样,还应有见证单位和见证人;
b) 检验单位名称、检验项目、检验依据、检验类别、设备名称和编号;
c) 试件名称、类型、尺寸和构造简图;
d) 试件用采光材料特性,包括种类、型号、厚度和颜色;
e) 试件框梃的类型及颜色;
f) 检验条件:光源类型、漫射光照射条件;
g) 检验结果:透光折减系数(T,) 及其级别,颜色透射指数(R) 及其级别;
h) 主检人、审核人和批准人签名,检验日期及报告日期。
GB/T 11976—2015
(资料性附录)
不同采光等级下建筑外窗的采光性能要求
不同采光等级下建筑外窗的透光折减系数要求见表 A.1。
表 A.1 不同采光等级下建筑外窗的透光折减系数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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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外窗典型材料的透光折减系数与透射比的折算系数可按表 A.2 取值。
表 A.2 透光折减系数与透射比的折算系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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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1976—2015
(规范性附录)
检测装置的光学设计方法
接收室室内表面的平均照度可用式(B. 1) 表 示 :
style="width:5.44672in;height:0.68684in" /> ……… …… … (B.1)
式 中 :
E — 接收室室内表面的平均照度,即光接收器的示值,单位为勒克斯(lx);
- 光源室中光源的总光通量,单位为流明(lm);
p — 涂层的反射比;
T,— 试件的透光折减系数,当未安装试件时取值为1;
S。 —— 光源室洞口面积;
S₁ — 光源室的室内总表面积;
S₁ — 接收室的室内总表面积;
Pef — 光源室的有效反射系数,可用式(B.2) 表示;
pet 接收室的有效反射系数,可用式(B.3) 表示。
光源室的有效反射系数可用式(B.2) 表 示 :
style="width:3.02662in;height:0.66in" />
接收室的有效反射系数可用式(B.3) 表 示 :
style="width:3.03999in;height:0.68662in" />
未安装试件时,接收室室内表面的平均照度不宜低于2001x。
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(B.2)
……………… … (B.3)
根据式(B. 1) 计算所需的光源总光通量 F, 并可按式(B.4) 确定光源的数量:
style="width:1.25332in;height:0.66682in" />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(B.4)
式 中 :
n—— 光源的数量,取整数;
η — 光源的光效,单位为流明每瓦特(lm/W);
P— 单个光源的功率,单位为瓦特(W)。
GB/T 11976—2015
(资料性附录)
光源室及接收室的涂料推荐配方
光源室及接收室的涂料推荐配方见表 C.1。
表 C.1 涂料推荐配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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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11976—2015
(规范性附录)
试件洞口平面上的照度测试方法
试件洞口应采用试验装置最大的洞口。
照度测点间隔应根据试件洞口尺寸确定,宜为0.30 m~0.60m,
测点距试件洞口边缘的距离为照
度测点间隔的1/2,照度布点应采用中心布点法,见图 D. 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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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D.1 中心布点示意图
平均照度可按式(D. 1) 计算,照度差可按式(D.2) 计 算 :
style="width:2.32664in;height:0.70004in" />
式 中 :
Ev— 平均照度,单位为勒克斯(lx);
E,— 在 第 i 个测点上的照度,单位为勒克斯(lx);
M — 纵向测点数;
N 横向测点数。
style="width:3.93333in;height:0.73348in" />
式 中 :
… … ……… (D.1)
…… …………… (D.2)
D —— 照度差;
Eav — 平均照度,单位为勒克斯(lx);
E; —— 在 第 i 个测点上的照度,单位为勒克斯(1x)。
试件洞口平面上的照度差不应超过1%,超过1%时则应调整照明灯具使其满足要求。
下列情况应进行试件洞口表面的照度测试:
a) 新设备投入使用时;
b) 一 次更换较多的光源或灯具时;
c) 光源室或接收室内表面喷涂维修后。
更多内容 可以 GB-T 11976-2015 建筑外窗采光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. 进一步学习